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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就节日期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出通知

时间:2016-09-13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中秋、国庆临近,为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杜绝“节日腐败”,昨天(12日),湖北省纪委就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出通知。

通知说,湖北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 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 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 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 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坚守年节假期、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 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突出重点环 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正确把握和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动辄则咎、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中秋国庆 期间,湖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统一开展“公车私用”集中检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集中检查;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集中检查。对不抓不管, 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来源:长江云

责任编辑: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