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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团委、少工委: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带动更多的人参与环境保护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聘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在校学生,优先推荐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的学生。

二、推荐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0日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个市、州20名(不含省直推荐),直管市、林区10名。

四、推荐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环境素养,表现突出,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三)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环保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奖励;

(四)较好地掌握各学科中环保基本知识,善于思考,乐于探索,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学习实践中,有较强的环保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积极参加家庭和社区等校外的环保公益活动,带动和影响家长共同参与环保活动,起到很好的小手牵大手的作用,事迹突出。

五、聘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学校按照“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条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推荐产生候选人,将候选人推荐表报所在地市环保、团委、少工委部门。

(二)初评。各地负责对当地申报候选人进行初评,于9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汇总盖章统一上报“湖北少年环保使者”聘选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宣教中心)。

(三)终评。省环保厅、团省委和省少工委联合对各地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终评。

(四)被评为“湖北少年环保使者”的学生,由省环保厅、团省委、省少工委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二)严格程序,保证推选工作的公正性,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认真总结,积极宣传,发挥示范作用。

(四)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和电子版上报,可附开展环保活动的图片等说明资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小华 解东 陈果

电   话:027-87166568 87167516

电子邮箱: hbxjjyk@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

邮   编:430072

附件:

1.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表.docx(点击标题查看)

2.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汇总表.docx(点击标题查看)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湖北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网站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