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团委、少工委: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带动更多的人参与环境保护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聘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在校学生,优先推荐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的学生。
二、推荐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0日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个市、州20名(不含省直推荐),直管市、林区10名。
四、推荐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环境素养,表现突出,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三)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环保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奖励;
(四)较好地掌握各学科中环保基本知识,善于思考,乐于探索,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学习实践中,有较强的环保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积极参加家庭和社区等校外的环保公益活动,带动和影响家长共同参与环保活动,起到很好的小手牵大手的作用,事迹突出。
五、聘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学校按照“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条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推荐产生候选人,将候选人推荐表报所在地市环保、团委、少工委部门。
(二)初评。各地负责对当地申报候选人进行初评,于9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汇总盖章统一上报“湖北少年环保使者”聘选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宣教中心)。
(三)终评。省环保厅、团省委和省少工委联合对各地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终评。
(四)被评为“湖北少年环保使者”的学生,由省环保厅、团省委、省少工委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二)严格程序,保证推选工作的公正性,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认真总结,积极宣传,发挥示范作用。
(四)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和电子版上报,可附开展环保活动的图片等说明资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小华 解东 陈果
电 话:027-87166568 87167516
电子邮箱: hbxjjyk@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
邮 编:430072
附件:
1.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表.docx(点击标题查看)
2.2016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推荐汇总表.docx(点击标题查看)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湖北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网站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