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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团委:

为积极引导和推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和支持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发挥青年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生力军作用,湖北省环保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湖北省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全省大专院校年龄18-28岁的青年学生。

(二)热心环保公益,具有参加环保等公益活动的经历。

(三)具有一定的环保知识、良好的沟通和宣讲能力。

二、推荐程序

(一)各地环保局、团委发动辖区内大专院校积极参与。

(二)各地环保局、团委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含推荐表、汇总表)统一上报至“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评选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环保宣教中心);各部属高校环保社团可直接报送至湖北省环保宣教中心。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市州20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10名;各部属高校环保社团5名。

(三)省环保厅、团省委联合组织专家进行复评,聘选300名左右湖北省“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候选人。

(四)省环保厅、团省委联合发文公布聘选结果,聘选合格者将获得湖北省环保厅、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签发的“湖北省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书,聘期3年。

三、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重点推荐热心环保公益、活动能力强的青年加入环保使者团队,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宣传。各地要将使者聘选活动跟当地环保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扩大活动影响。

(三)及时报送。请各地及时将推荐材料电子版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省环保宣教中心。

联 系 人:宋小华  解 东  陈 果

联系电话:027-87166568   87167516

电子邮箱:hbxjjyk@163.com

附件:

1、2016年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推荐表.docx(点击标题查看)

2、2016年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推荐汇总表.docx(点击标题查看)

2016年8月12日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