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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泛海助学行动”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

时间:2016-08-30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关于做好2016年“泛海助学行动”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学助[2016]7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与泛海公益基金会等单位签订的“泛海助学行动”有关协议,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将从2016年起,连续5年每年向湖北省捐资5000万元人民币,资助1000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为实施好“泛海助学行动”,结合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考录取情 况,经厅领导同意,现下达你地2016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计划2285名(见附件1),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6年通过高考录取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有意愿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学生。在资助计划名额内,按以下顺序确定资助对象:

1、应届高中毕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学生;

2、中职或往届高中毕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学生;

3、遭受洪涝灾害重灾的非建档立卡家庭本科学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学生、遭受洪涝灾害重灾的非建档立卡家庭专科学生。

二、申请、审核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为学生办理银行卡需要填写身份证反面“有效期限”内容),如实填写 《2016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附件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学生身份后留存其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 表。

2、县级初审。县级教育局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如属于建档立卡学生,应与 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数据进行逐一比对;属于遭受洪涝灾害重灾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与民政部门协商确定。在确保准确无误的基础上,填写《2016年“泛海 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项目有关信息表》(附件4),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本地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教育局 领导审批后将纸质扫描件及电子档报市(州)教育局。

3、市州复核。市(州)教育局汇总县(市、区)报送材料后进行复核,加盖公章后于9月2日(星期五)将资助名单汇总表(第二批)、信息表电子档及纸质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dkzx_hb@163.com。

三、资金发放程序

1、制作银行卡。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市州 上报资助学生信息后,通过省教育基金会将受助学生信息发送到资助资金发放经办银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由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根据上报学生信息统一制作学生实名银行卡及贺信,制作完成后将银行卡及贺信统一邮寄至县(市、区)教育局(约10-15个工作日)。

2、发放银行卡。各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学生银行卡后,通知学生或指定委托人凭有效证件领取银行卡,办理签收手续。

3、发放资金。各县(市、区)教育局将银行卡签收表汇总扫描后报送市州教育局,市州报送到省教育基金会汇总后,将银行卡签收表发送到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由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各地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扶贫、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好“泛海助学行动”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泛海助学行动”。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选派专门人员,按照时限要求,集中力量做好这项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工作程序,逐项、准确、完整填写表格,要加强银行卡发放管理,确保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或委托人。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工作安排、学生申请、审核情况、受助学生名单、银行卡签收等有关资料建档备 查。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李  博:027-87312475 dkzx_hb@163.com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张 昕:027-87328090  120732091@qq.com  省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附件:

1、《2016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

2、《2016年“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第二批)》

3、《“泛海助学行动”资助项目信息汇总表(第二批)》

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5日

来源:恩施州教育局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