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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撤并减少事业单位143个 收回事业编制5097名

时间:2016-08-12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湖北省编办(省事改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各类事业单位,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满单位的人员编制。同时,对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的;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或长期不运行的以及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整合。对组建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保留15%以内的空编,超出部分予以核减;编制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少于30名),保留空编比例放宽至20%;有空余自筹编制的事业单位,其空编原则上收回。截至目前,省级共撤并减少事业单位143个,收回事业编制5097名。

省编办负责人介绍,改革总体把握“三不”原则: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职数。分类后,对行政类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严格实行编制退一收一;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进一步梳理分析,按照“该保障的保障、该控制的控制、该限制的限制”的思路,区分情况分类管理。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