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采购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复印机的
询价公告
经研究,我公司拟对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复印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EBSCG2021010A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复印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30000元整(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四、预算清单、参数及规格
清单:电脑65台、复印机2台、笔记本电脑1台。
1.电脑配件需在初步验收后方可拆箱、装机。
2.整体1年质保。机械硬盘3年质保,鼠标键盘1年包换。
3.证明文件:复印机厂家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或授权的维修站。
4.所列参数均为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有负偏离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允许正偏离项。
5.电脑每台报价最高不超过6000元,笔记本电脑每台报价最高不超过7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采购人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询价的相关内容,包安装,有售后合同;
(四)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报账时)须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须包含报价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和密封包装(信封)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一)报价文件须包含至少三部分,即①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②分货物项目列出货物的实际参数、单价、数量、总价,③分别以大小写标明此次响应文件的总价格,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须递交2份。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至少包含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盖)、②信用记录证明(须加盖公章)、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④代理人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三)密封包装(信封)须注明①项目编号、②项目名称、③供应商全称、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有明确的产品品牌型号和完整参数,没有品牌型号或投标文件的参数与招标需求中相同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恩施市金子坝传媒中心恩施州广播电视台813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传媒中心广电大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26120883
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