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前期拍摄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BJXES2021-066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前期拍摄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单反相机及配件(相机镜头、相机电池、存储卡、读卡器、相机包)、无人机、存储卡、导播一体机、无线话筒。(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预算:32.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交货期:15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需将查询内容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各潜在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制作详细的报价文件,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应对报价文件进行不可拆卸装订,对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总价包括项目验收完毕后所需一切费用)。
2、按照招标要求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此供应商的响应资格。
十、询价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单位。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人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十一、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传媒大楼
联系方式: 0718-8115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0718-898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18-89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