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电视转播台
水泵房低压线路改造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本项目为恩施州电视转播台水泵房供电低压线路改造,起点水泵房,止点为8#杆。线路全长约500米,多处紧挨树枝或对地距离过短(有的仅有1米多),存在安全隐患;且线路为沿山而上,路径陡峭、杂木丛生,导致巡线十分困难。为加强该线路的供电安全保障,计划在该线路上新增Ø150*8米水泥电杆3根(原2#-3#杆间增加1根、原3#-4#间杆增加1根、原4#-5#杆间增加1根)。
2、项目名称:恩施州电视转播台水泵房低压线路改造项目
3、项目限价:1.6万元,高于该预算价的报价无效。
4、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恩施市三岔镇鸦沐羽村天池山,距离恩施市城区约40km,海拔1310米。
5、采购方式:询价。
6、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如下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标的物、运输、搬运、安装、配件、勘查、管理、保险、税金、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后采购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遇雨天可顺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主要参与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须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8、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线路新建、迁改等类似项目业绩。
三、相关约定
1、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完全由中标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地段的交通安全、施工环境的安全等。施工完成后,中标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因中标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或施工不规范导致验收不合格,或是由此引发其他安全事故的,中标方应负全部责任。
2、中标方负责选定水泥电杆具体的架设地点,并与选定地点的山林或田土权属相关的居民或单位进行沟通,须确保不会因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后方可施工。
3、项目质保期为一年。施工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合同价值的97%,剩余3%的价款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1年后,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收回质保金申请,采购方向中标方无息支付扣留的3%质保金。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须进行不可拆卸装订、密封包装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1、报价文件:①须注明项目名称;②按照本公告中的采购需求表样进行单项报价;③分别以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标明此次响应的总价格,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材料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复印件;⑥拟派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材料复印件;⑦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前述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五年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至少一个案例。
4、响应文件须一正本两副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的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5、密封包装封面须注明①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全称;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2年6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施市金子坝路州传媒中心广电大楼1202办公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6月29日10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施市金子坝路州传媒中心广电大楼1202办公室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云上恩施。
十、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恩施州电视转播台
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路州传媒中心广电大楼
联系电话:0718-811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