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告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2017“最美鹤峰”活动评选
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租赁服务的
公 告
经研究,我公司拟对2017“最美鹤峰”活动评选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ESTVHD20180101
二、项目名称:2017“最美鹤峰”活动评选舞台音响、灯光等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0000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四、项目清单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询价的相关内容,包安装,包运输、有安全协议;
六、响应文件要求
有效的响应文件须包含报价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和密封包装(信封)。
(一)报价文件须包含至少三部分,即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货物项目列出货物的实际参数、单价、数量、总价,分别以大小写标明此次响应文件的总价格,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须递交2份。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盖)。
(三)密封包装(信封)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恩施市东风大道278号恩施州电视台2楼222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东风大道278号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718-8305072,15586669955
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告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