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在全州脱贫攻坚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上,州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恩施市新塘乡河溪村村委会主任李宗文以权谋私问题。2014年7月,李宗文将其子廖某某(1991年出生)申报为河溪村2014年扶贫搬迁对象,违规享受8000元扶贫搬迁补助金。2017年8月,恩施市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2.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村委会原主任黄德朝优亲厚友,村党支部书记张斌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至2013年,时任狮子村村委会主任黄德朝违规为自己及其他村干部的亲属申报办理低保,领取低保救助金共计19936元。张斌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未认真履职,明知黄德朝存在违规申报办理低保的行为,仍未进行制止,对该村低保的评定申报工作没有严格把关,应负领导责任。2017年1月,黄德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建始县长梁乡前三溪村村干部在贫困对象识别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长梁乡前三溪村党支部原书记付光荣、副书记刘弟彩、村支两委委员李学兵,在2014年至2016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中,通过分户等方式弄虚作假将自己的直系亲属纳为贫困对象,在2015年、2016年多次对贫困对象精准甄别过程中,没有主动退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付光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李学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弟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巴东县金果坪乡沙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孝言不讲程序和原则、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2015年12月,张孝言未经村民大会和村支两委会议讨论,直接将不符合条件的三户纳为贫困户,直至2017年4月仍未剔除;2015年,张孝言在该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时,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同时,张孝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张孝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宣恩县李家河镇田幺坪村原驻村第一书记郭学忠帮扶工作不实问题。郭学忠在担任李家河镇田幺坪村第一书记期间,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很少参与村级事务,只参加村级相关会议8次,走访贫困户6次。2017年10月,郭学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在全县脱贫摘帽决战500天千人誓师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6.咸丰县小村乡原退耕办主任张洪金利用职务便利,占有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问题。2005年,张洪金在负责小村乡退耕还林工作时,私自将中心场村多出的4.8亩机动面积直接登记到其妻姚某某名下。之后从2007年至2015年姚某某多领取退耕还林补贴共计9432元。2017年3月,张洪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来凤县百福司镇廖家坝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向自云以权谋私问题。2013年至2015年,向自云在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自己申报低保,并享受低保金3880元;同时,向自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向自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鹤峰县太平镇龙潭村党支部原书记胡长辉套取扶贫项目贴息贷款问题。2016年,胡长辉以帮扶贫困户为名,编造虚假资料,申请财政扶贫贴息贷款,骗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65万元,且未履行对贫困户的帮扶责任。2017年9月,胡长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包村干部刘承慈、时任太平镇扶贫办主任田友清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副主任李佳宏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清风恩施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