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有关企业、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州直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作现已启动,补贴对象为在州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前来申领。本次申领时间:2017年9月15日—10月15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持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日起到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科(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人力资源市场六楼)办理。
联系电话:82914498291836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