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公告
2017年8月15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
董晓明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世文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何昌燕同志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周雁飞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树锋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晓明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雁飞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潘 超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 琼同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学忠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世彦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向 静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饰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高本清、李纯碧、黄可源、伍彩云、程 新、田延松、徐能剑、戴 斌、范建生、朱泽玖等十名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恩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来源:硒都发布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