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视台> 通知公告>

中共咸丰县委关于刘兴华、刘进、张影的任前公示

时间:2017-08-08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7年第26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刘兴华,男,土家族,湖北咸丰人,1975年10月生,党校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高乐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高乐山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高路办主任,现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拟任丁寨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为丁寨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刘进,男,土家族,湖北咸丰人,1976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坪坝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现任坪坝营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拟任县委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职务。

张影,女,土家族,湖北咸丰人,1984年3月生,大学学历,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县妇联副主席,清坪镇党委组织委员,现任清坪镇党委副书记,拟任县直群团部门正职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445600;

举报电话:0718-6612380;

短信举报号码:18727712380;

举报邮箱:hbxfgbjd@163.com。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8日

来源:咸丰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