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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施州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暗访发现问题核查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2-16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1月6日至9日,恩施州政府从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抽调27名人员组成8个暗访组,对各县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抽查,并对暗访情况进行汇总,将暗访发现的5个方面20个问题逐项分解到州政府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核查和整改。现将核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问题核查整改情况

(一)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方面的问题

1.恩施市农户普遍反映“一折通”存折“摘要”栏目过于简单,如“摘要”栏目只显示“耕补”,不知该惠农政策补贴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还是“退耕还林补贴”。

核查整改情况:金融机构将农户的“一折通”存折“摘要”栏目统一设置只显示两个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省统一规范为“耕补”,“退耕还林补贴”全省统一规范为“退耕”。

2.利川市忠路镇翻身村2组农户谭再杨因“一折通”系统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无法领取补贴。

核查整改情况:该农户“一折通”系统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系因忘记“一折通”存折密码而无法领取补贴;利川市忠路镇财经所已告知其密码修改程序,待其密码修改后即可领取补贴。

3.咸丰县丁寨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数据未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

核查整改情况:州财政局已就此问题督办咸丰县财政局,目前丁寨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数据已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

4.来凤县三胡乡狮子村彭孝甫,2015年粮食直补应发26.62元,实发0元。

核查整改情况:该农户2015年粮食直补实发26.62元,因其误将低保存折提供给暗访人员,暗访组误以为其补贴未发放。

5.来凤县三胡乡狮子村彭成文等7户农户的农资综合补贴实发数和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数据不一致。

核查整改情况:实发给彭成文等7户农户的农资综合补贴准确无误;网上公开时,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录错数据,导致农资综合补贴实发数和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数据不一致,目前错误数据已更正。

(二)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方面的问题

6.恩施市沙地乡柳池村邓家村坊组杨万权购置微耕机1台,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800元,购机费用为3000元,实际支付3100元,多缴100元。

核查整改情况:杨万权于2016年3月在恩施市白岩山农业发展公司沙地门市部购置微耕机1台,其应享受的农机购置补贴800元已于2016年9月12日由市财政部门打入其“一折通”账户。该农户购机时实际支付3100元,除购机费用3000元外,多缴的100元系购买机油费用和经销商送货上门费用各50元,此费用不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

7.利川市汪营镇高坎子村5组农户黄美青反映农机购置补贴兑付不及时,其已提交所购农机发票等相关资料,2016年8月镇财经所通知可领取补贴,但直至2016年12月仍无法领取。

核查整改情况:该农户于2016年购置微耕机1台,并于2016年7月26日到市农机化办办理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市财政部门已于2016年8月30日将农机购置补贴800元打入其“一折通”账户。

8.来凤县绿水乡梅子树村赵兴成应发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800元,实发0元。

核查整改情况:该农户于2016年购置微耕机1台,并于2016年6月1日到来凤县绿水乡农业服务中心办理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时间应为2016年。县财政部门已于2016年10月19日将农机购置补贴800元打入其“一折通”账户。

(三)关于退耕还林及生态公益林补贴发放方面的问题

9.咸丰县丁寨乡2015年、2016年的退耕还林补贴数据未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

核查整改情况:该县丁寨乡2015年、2016年的退耕还林补贴数据确实未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县林业部门将尽快予以公开。

10.建始县长梁乡独树子村唐杰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重复发放。

核查整改情况:经核查,2015年2月4日为该农户发放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162.5元,2015年11月3日为该农户发放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162.5元,不存在重复发放问题。

11.来凤县三胡乡狮子村彭孝甫,2015年退耕还林补贴应发175元,实发0元。

核查整改情况:该农户2015年退耕还林补贴实发175元,因其误将低保存折提供给暗访人员,暗访组误以为其补贴未发放。

12.来凤县绿水乡梅子树村向泽祥,2016年退耕还林补助信息未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但实发1500元。

核查整改情况:2016年为向泽祥实发退耕还林补助1500元,因其户籍所在地为绿水乡老鹰岩村4组,其2016年退耕还林补助信息公开在绿水乡老鹰岩村信息板块中,故在梅子树村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

13.恩施市沙地乡黄广田村部分农户反映未得到生态公益林补助。

核查整改情况:经核查,黄广田村黄义武、王家林、蔡友成、邱宜洲、熊厚龙等5户农户的2011至2013年生态公益林补助393.6元被黄广田村集体代管,王家林、蔡友成、邱宜洲、熊厚龙、谭作平等5户农户的2014年生态公益林补助131.7元被打入乡财政非税账户,黄家权的2011年、2012年生态公益林补助20.4元被漏兑,谭作平的2015年生态公益林补助14.9元未兑现。截至目前,上述农户的生态公益林补助已全部兑付到户。自2016年起,恩施市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助时,农户的“一折通”存折“摘要”栏目已注明“生态”款项,便于查询。该市林业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助兑付程序,确保不出现代领、代管、代发等情况,同时加大政策及兑付方式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知晓率。

(四)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发放方面的问题

14.宣恩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户反映对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条件不完全了解,不知能否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核查整改情况:州住建委将组织全州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画报,分发到每个行政村,宣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并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五)关于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农村医疗救助补助发放等方面的问题

15.宣恩县2016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信息和2016年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信息未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

核查整改情况:宣恩县2016年1至9月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信息已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10至12月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信息和2016年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信息未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县民政局将尽快予以公开。

16.宣恩县珠山镇封口坝村8组农户彭云清2016年享受了农村医疗救助款1263元,但在其子彭泽文的农商行“一折通”存折上未显示相应项目,只笼统显示为1800元,未清晰反映补助资金发放明细。

核查整改情况:彭云清妻子李彩云2016年因患关节炎住院医治应享受的农村医疗救助款1263元,已打入其子的农商行“一折通”账户(其子存折显示:2016年7月7日,病助,存1263元);因更换存折原因,该款项未显示在其子更换后的新存折上。其子存折上显示的1800元为取现记录(其子新存折显示:2016年11月3日,取现,取1800元)。

17.宣恩县椒园镇黄坪村11组农村五保户张德凡供养金发放不及时,其2016年每月应发供养金425元,实际每月只得到333元。

核查整改情况:张德凡为椒园镇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其供养金未及时全额发放情况属实,具体情况为:2016年1至3月,宣恩县发放标准为375元/人·月,每月为其实发供养金215元,共计欠发480元;2016年4至9月,州政府将发放标准调整到425元/人·月,每月为其实发333元,共计欠发552元;2016年10至12月,每月为其实发609元,欠发的4至9月供养金552元已补发到位。2017年1月底,欠发张德凡的2016年1至3月供养金480元已补发到位。同时,宣恩县椒园镇2016年共有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04人,未及时发放的供养金已全部补发到位;县民政部门已责成椒园镇对暗访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并将其问题在全县通报,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18.咸丰县忠堡镇明星村、高笋塘村和丁寨乡黄泥塘村、万家坝村等10户农户,2015年、2016年农村低保资金已实补到户,但相关信息未在网上公开。

核查整改情况:咸丰县为上述10户农户发放的2015年、2016年农村低保资金准确无误,但相关信息未及时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只公开了全县2015年上半年农村低保发放信息,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相关信息目前尚未公开,咸丰县民政局将尽快予以公开。

19.来凤县三胡乡狮子村彭孝甫农村低保金应发数与实发数不一致,2015年2月应发农村低保金300元,实发360元。

核查整改情况:经核查,2015年2月发放给该农户的300元为春节慰问金;2015年4月发放给该农户的360元为2015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不存在农村低保金应发数和实发数不一致问题。

20.来凤县绿水乡梅子树村3组陈应炳,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未公开其2015年农村医疗救助金信息,但实发2100元。

核查整改情况:陈应炳申请农村医疗救助金的时间为2016年第一季度,相关信息已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2016年数据中公开,其应享受的2100元农村医疗救助金于2016年6月17日打入其“一折通”账户。

二、下步工作要求

从全州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暗访发现问题核查整改情况来看,暗访发现的部分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但也有部分职能部门核查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核查整改工作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导致部分问题截至目前仍未整改到位。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惠农政策落实的要求,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确保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强化整改问责。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整改责任,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迅速整改销号。要强化问责,对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履行惠农政策落实责任的严肃进行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召开屋场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

(三)拓宽公开渠道。

要充分发挥村委会政务公示栏等传统渠道作用,同时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等新型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惠农政策信息,并优化检索条件,方便农民群众查询。

(四)提高服务质量。

要发现并修正“一折通”系统与补贴对象存折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同时在惠农资金登记上户时,要将资金所属科目和月份标示清楚,便于资金检查和农户查询。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的联系,制定便民措施,解决“一折通”存折“摘要”栏目过于简单、农民取款手续繁琐、存折更换后信息备查等问题。

各县市要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州委农办。

来源:中国·湖北恩施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