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人事变动,现将第八届恩施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州长刘芳震 主持州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脱贫攻坚、城乡规划工作。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编办。履行州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常务副州长周静 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东西部协作、财税、金融、保险、应急管理、西部开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兵预备役等方面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含州政府驻外机构)、州经济开发区、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政府国资委、州人社局、州统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信访局、州行政学院、州接待处、州西部开发办、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金融办、州政府应急办、州农发信用担保公司、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协助州长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编办。协管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联系党群综合口、州人大、州政协,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部队(含武警部队),联系省财政厅驻恩施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国家统计局恩施州调查队、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以及在州各类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副州长唐泓 协助分管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工作。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州长程水源 负责科技、质监、硒资源保护与开发等方面工作。分管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州硒研究院、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管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等省在州科研机构。联系州科协、武汉轻工大学恩施富硒产品开发研究院。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副州长高云正 协助分管金融、保险工作。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州长田金培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卷烟工业、电力工业、能源开发、对外开放及对外经济、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外事侨务、市场监管、通信等方面工作。分管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外侨局、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粮食局、州供销社。协管恩施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公司、恩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恩施办事处(筹)、无线电恩施管理处、电信恩施分公司、移动恩施分公司、联通恩施分公司、铁塔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中石油恩施销售分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等省在州单位和企业。联系州工商联、台办。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副州长张勇强 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镇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防空、旅游、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工作。分管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人防办、州旅游委、州交通运输局、州铁路办、州高路办、州民航办、恩施机场公司、州国投公司。联系省在州地质勘探和地震监测机构。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副州长夏锡璠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水产、防汛抗旱、畜牧、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标准化、民政、烟叶生产、支援三峡工程建设、移民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分管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移民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农经局、州三峡办、州利用外援资金办公室(含州药办)、州农科院。协管州气象局、州烟草专卖局。联系州残联、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副州长程建宏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消防等方面工作。主持州公安局工作,分管州司法局。协管州国家安全局。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副州长高敬佩 负责民族宗教、教育、文化、体育、出版、文物、广播电视、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州民宗委、州教育局、州文体新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史志办、州档案局。协管省在州大专院校。联系党群宣传口。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范围内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来源:恩施州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郜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