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环境问题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公示
(二十三)
现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恩施州部分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
一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23P015
交办问题情况:来凤县绿水镇四河工业园区内明涛钙业有限公司周边50-150米之间有30户左右居民,企业生产中产生的灰尘大,废渣堆积在酉水河边,进料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明涛钙业有限公司周围150米内共有住户4户共计24人,除陈某一户3人因未达成协议未搬迁外,均已搬迁或近期搬迁。该公司靠近河岸的一侧确实有渣料堆积,虽建有挡土防护墙,但部分渣土堆放过高。来凤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了噪声、大气监测,均在标准范围内。另查,该公司处于试生产阶段,暂未完成环保验收。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来凤县已责令该公司对漫过挡土墙的渣料进行清理,并要求企业尽快落实废渣消纳场,完成环保验收。后续,将与需搬迁户进一步协商搬迁事宜。
二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23P025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都亭办事处木栈村在修建碧桂园小区中,将观音桥下的河道改成涵洞,遇到下雨就会滞水,导致村民房屋被淹。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投诉企业为利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开发项目,该项目为了整体合理布置与利用,将项目区内的小河沟“大椿沟”整体向原河道左岸推移约10米,出口与原河道自然相接,工程已基本完工。2016年7月5日,利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送达《关于碧桂园项目河道改造工程限期整改的通知书》后,利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恩施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了《湖北省利川市碧桂园房地产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于2016年9月29日取得批复,并按评价和批复要求进行了整改。2016年,该地发生了一次滞水现象,一是今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利川市乃至全国大部均发生了超98年的洪水;二是碧桂园项目在施工期,弃渣、弃土及脚手架形成了阻洪建筑物,导致出现滞水现象。信访人反映:“利川市都亭办事处木栈村修建碧桂园小区,将观音桥下的河道改成涵洞”情况属实,但该项目由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价并进行了审批,符合泄洪相关要求。在2016年的全国性洪灾中,利川是受灾地区,因此“遇到下雨时就会滞水,村民房屋被淹”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去年洪灾后,利川市政府已对相关受灾房屋进行了灾后重建,利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周边受灾群众也进行了相应补偿。后续,利川市政府将要求利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善施工管理,清理河道淤泥,防止出现滞水现象。
三
涉及县市:咸丰县
受理编号:D1223P029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咸丰县小场坡煤矿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导致坪坝营镇梨树坝村的近百亩耕地无法耕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煤矿为恩施州咸丰县小场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按照《咸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停工停产整顿的通知》的要求,已于2016年12月7日停产。该公司煤库处振动筛配套建设了喷淋设施,并加密了喷雾喷头,对煤库进行了半封闭,原燃煤锅炉已改成空气能设施,无烟尘、二氧化硫排放。该公司三面环山,北面为耕地种植蔬菜、玉米等农作物,离厂区边界最近的住户距离约为100米,200至500米处有住户10余户。因该公司停产,暂未对粉尘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咸丰县农业局对厂区周边耕地、农作物进行了实地查看、比对,厂区附近农户及矿工家属种植在周边农田和尾矿上面的农作物,生长正常。尾矿下方的玉米地虽已收获,但禾秆还在,全田植株离尾矿近端远端长势一致,基本无异常。山坡上下、尾矿库前面及矿渣上面种植的油菜、白菜、豌豆、胡豆等生长正常。直接受到粉尘污染的萝卜、白菜、油菜等生长也基本正常。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咸丰县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小场坡煤矿加快机械化改造进度,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主井口及工业广场整体搬迁,彻底根治现有区域内的粉尘及噪音污染。同时,待小场坡煤矿恢复生产后,对其粉尘、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四
涉及县市:建始县
受理编号:D1223P034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建始县茅田乡木桥村六组煤炭湾煤矿将水井破坏,导致村民没有饮用水,煤渣排放东龙河,污染了水质。煤矿采掘导致建始县龙坪乡柳林荒二组3户村民的房屋出现裂缝,农田出现塌陷。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建始煤炭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已关闭该矿,并自愿关闭退出煤炭湾煤矿。经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及调查走访,柳林荒村二组(小地名大坪)农田中确有裂缝和小型塌陷,游某等农户房屋也存在裂缝,但形成原因、诱发因素存在较大争议,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手续,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池、防洪水沟、排水涵管、钢架煤棚、渣场挡墙等防污设施。2013年9月以来,该矿一直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外排痕迹,渣场无明显弃渣流失痕迹。该矿在煤渣堆放处设置有挡土墙和污水处理分流管道,且东龙河距离煤渣周转堆放处两公里左右。信访人反映的水井位于煤炭湾煤矿主井口斜上方2公里左右的位置,是用浆砌石砌成,呈一长方形的水井,水井中无水(水池于2014年修建)。该水井中的水源是从龙坪乡柳林荒二组吊口引到水井中,水井的外观也没有破坏痕迹。经查,村民游某家中连接有自来水管,现场打开水管开关确认水管中有自来水,其水源也来自龙坪乡柳林荒二组(腰子坦)。根据上述情况,无法认定龙坪乡柳林荒二组的水井是受煤炭沟煤矿的影响而造成村民无饮用水。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已下发《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督办通知书》,责令建始煤炭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对矿区进行恢复治理,恢复治理完成并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方可退还该公司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已安排龙坪国土资源所、县地灾中心在柳林荒村二组(小地名大坪)设立地质环境变形监测点,安排专人对墙体裂缝、地面塌陷坑进行加密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关于“房屋墙体裂缝、地面塌陷系煤矿开采活动所诱发”的问题,需聘请有资质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勘测鉴定,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报告后方可作出处理意见。
五
涉及县市:宣恩县
受理编号:X1223P014*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宣恩县高梁子砂场(法人汤某)位于长潭河上游,坡度大,选址极不合理,有泥石流隐患。放炮打砂粉尘、噪音极大,污染水源。2013年,该砂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宣恩县政府责令其关闭,但因种种原因,该砂场仍正常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27日,宣恩县邀请恩施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专家到该砂场进行勘察核实。经论证,该砂场目前不存在泥石流隐患问题。2016年12月25日,宣恩县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调查,企业当日未生产,暂未对粉尘、噪音进行监测,且砂场周边为荒山,没有树木、农作物及其他生活设施,粉尘污染影响较小。因该砂场处于峡谷之中,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由于回声的原因传播较远,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的该事项部分属实。长潭河集镇目前的饮用水水源已迁至细沙村斑竹园,砂场周边水池设施已废弃并停止使用,不存在污染水源情况,2013年3月11日,该砂场经宣恩县安监局审核同意开工建设,工期为4个月。2013年6月15日,该砂场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坠事故,死亡1人。2013年7月10日,宣恩县安监局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014年9月9日,宣恩县安监局同意该砂场整改安全隐患。2015年8月和2015年10月,恩施州、宣恩县安监局两次聘请省级专家到该砂场现场进行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书。2016年4月12日,该砂场获得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访人反映的该项问题部分属实。另查,该砂场未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针对该砂场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宣恩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25日对宣恩县高梁子砂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砂场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6年12月26日函告宣恩县公安局、宣恩县供电公司对该砂场采取停供民爆物质、停止供电等措施。后续,宣恩县环保局、长潭河乡政府等相关责任单位将继续加大对该砂场停产后的巡查监管力度,并督促企业迅速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
涉及县市:恩施市
受理编号:D1224P001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恩施市三岔乡阳天坪村互邦建材有限公司小望坡采石场开山采石的地方属于国家生态防护林,产生的粉尘、噪声污染环境,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对上次回复存在异议:1.回复“在该采石场50米以内有少量粉尘”不属实,实际是周边500米以内都有粉尘污染;2.该采石场在开采时损毁朱家墓碑,回复是举报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祖坟是属于朱家后人,就没有给予回复,朱家后人看到后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3.没有到周边住户了解房屋损毁情况,回复是采石场只有轻微的损毁,不属实,实际是周边的房屋都被震裂。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27日,工作专班再次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恩施市三岔乡阳天坪村恩施市互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小望坡采石场开山采石的地方属于国家生态防护林”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林业部门已立案查处。信访人反映的“产生的粉尘、噪音污染环境,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在该采石场50米以内有少量粉尘不属实,实际是周边500米以内都有粉尘污染”的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查看,该采石场附近的林木表面积有粉尘,50米外的林木表面无明显粉尘,附近农户除上访人外,也未反映粉尘、噪音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因该采石场已于2016年12月3日停止生产,不能满足监测条件,待恢复生产后再对其粉尘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该采石场在开采时损毁朱家墓碑,回复是举报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祖坟属于朱家后人,就没有给予回复,朱家后人看到回复后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问题,经工作专班核查,信访人仍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祖坟属于朱家。2016年12月24日,经工作专班协调,该采石场与信访人达成协议,由该采石场提供相关材料并给予4500元补助资金,由信访人负责对该坟墓墓碑进行修复。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工作组没有到周边住户了解房屋损毁情况。回复是采石场只有轻微的损毁,不属实,实际是周边的房屋都被震裂”的问题,目前,该采石场已采取租赁周边农户房屋的措施,且租金已全部付清。鉴于信访人和该采石场对房屋震坏、有裂缝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工作专班已建议双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房屋作出鉴定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市将继续加大对该采石场的监管力度,待其复工后对粉尘、噪声情况进行监测,并视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岔乡政府、阳天坪村委后续将做好该采石场与信访人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农户房屋裂缝、损坏问题。
七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24P006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反映来凤县绿水乡华利煤矿废水排入酉水河,来凤县环保局以罚代管,对企业罚款3万元,废水仍然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企业为恩施州来凤县五台煤矿发利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在进行井下沉积废水抽排,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致使沿矿区到沙子田小河沟及老峡河受到污染。2016年12月8日,来凤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水出口的水样进行了采样分析,显示铁超标4.3倍、锰超标3.2倍。为了尽快解决污染问题,来凤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抽水。经论证研究,来凤县环保局原则同意企业先在其污水处理站上游修建废水收集池(不小于2万立方米),待收集池修建完成,将矿井废水抽至收集池,对废水初步处理后分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12月12日,来凤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未达标排放前不得投入生产;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人民币3万元。来凤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求企业对受污染的河沟进行清理整治,并督促企业对毁坏的矿井至污水处理站的排水管道进行修复,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2016年12月29日,来凤县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信访举报反映“来凤县绿水镇沙子田村发利煤矿排废水至酉水河,水质呈红色,来凤县环保局曾对企业进行过处罚,但是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属实。信访举报反映的“来凤县环保局以罚代管,对企业罚款3万元”的问题,经来凤县政府核查,“对企业罚款3万元”情况属实;“以罚代管”情况不属实。信访举报反映“周边村庄的人畜饮水受到影响”问题,经来凤县环保局核实,周边村庄的群众饮用水未从该小河沟直接取水,对在河沟饮水的牲畜造成一定影响,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来凤县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抽取矿井积水,尽快在其污水处理站上游修建废水收集池(不小于2万立方米),待收集池修建完成,将矿井废水抽至收集池,对废水初步处理后分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责令该企业聘请环保治理专业机构就污染河流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尽快治理恢复其原貌。
八
涉及县市:恩施市
受理编号:D1224P017
交办问题情况:水印郦都小区业主反映:1.一楼土王餐厅于2016年12月24日正式营业,风机噪声扰民,影响休息。2.商铺商业垃圾随意丢弃在小区周边,臭气扰民。3.小区使用的是水源热泵空调,取水自清江河,但是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担心对生态造成破坏。4.小区门前(F栋背面靠近河边)的绿地广场改成停车场,灰尘很大,环境卫生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土王餐厅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风机功率7.5千瓦。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2016年12月27日,恩施市城管局、恩施市环保局对土王餐厅提出整改意见,土王餐厅立即实施整改,现已建成隔音墙,并启用降噪装置,噪音已大幅降低。12月28日17时至20时,恩施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噪音排放进行监测,距风机最近处噪音超标2.5分贝。经查,水印郦都小区商铺周边确有少许垃圾,无明显臭气,目前恩施州享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逐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水印郦都小区地源热泵中央空调项目由恩施新华工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取得备案证,且通过了节能办审批,但未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水印郦都小区F栋背面靠近河边的停车场在规划审批总体平面图上显示为绿地,恩施市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其改建为停车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市已责令土王餐厅在通道处加装隔音门,安装完成后,由恩施市环境监测站再次进行噪音监测。恩施市已责成水印郦都小区物业公司清理周边垃圾并加强日常卫生环境管控,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恩施市水利水产局向恩施新华工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17年1月10日前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恩施市规划局向恩施市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恩施市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告知书》、《恩施市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九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24P031
交办问题情况:来凤县绿水镇沙子田村发利煤矿排废水至酉水河,排放量每小时约1千立方米,水质呈红色,周边村庄的人畜饮水受到影响。来凤县环保局曾对该企业进行过处罚,但是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该信访件与“D1224P006”重复。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来凤县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抽取矿井积水,尽快在其污水处理站上游修建废水收集池(不小于2万立方米),待收集池修建完成,将矿井废水抽至收集池,对废水初步处理后分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责令该企业聘请环保治理专业机构就污染河流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尽快治理恢复其原貌。
十
涉及县市:恩施市
受理编号:D1224P034
交办问题情况:恩施市龙凤镇邮电所后面的水泥杆厂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噪声都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企业为恩施州众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厂于1980年建成投产,原为市邮政局所属企业,2004年转卖给州众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专班现场查看时,该企业没有生产,因此噪音、粉尘未进行现场监测。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及周边居民询问得知,该企业生产时会产生一定噪音和少量粉尘,但现场查看无粉尘。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市环保局向恩施州众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正在固定相关证据。该企业承诺于2016年12月27日起自行关停。
十一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24P035*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黄石大道旁有一个御景一号楼盘,按照湖北省清江保护条例中规定,20米范围内不修建任何建筑物,实际上御景一号楼盘离江边不足10米,工地上的建筑垃圾也倾倒到了清江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中泰·御景一号”项目地下停车场及其通道等临河建筑物已被泥土覆盖,土方堆砌在清江河岸边,该公司称堆砌的土方为植被土,将种植树木绿化河岸,河岸渣土已进行了清理,落实了部分整改要求。利川市城管局对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中泰·御景一号”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河段河道水面、水岸进行了全景录像,通过现场核查认定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局部个别地方存在有微量泥土和石块滑落河边,不存在向清江河中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经测量该主体大楼临河距离为31米,但该楼盘距离江边的地下车库挡墙和钢架雨棚离江只有18米,该公司负责人闫某已承诺立即拆除。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该项目违规修建的地下车库挡墙已拆除,对河岸边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实施绿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补办涉河建设许可证。后续,利川市环保局将依法对该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三同时”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法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十二
涉及县市:恩施市
受理编号:D1224P043
交办问题情况:恩施市祥盛现代小区中间建设了一个天然气加气站,产生的噪声大,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26日,恩施市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2000年,经恩施市政府协调,恩施市民生天然气公司征用原恩施市后山湾刹车片厂一块土地(约1亩)建设天然气配气站,用于天然气调压。建设过程严格执行环保、消防、燃气安全等相关规范,依据当时有关规定,厂界噪音排放符合噪声功能区标准限值(二类噪声功能区),经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01年正式投入使用。该配气站建成投入使用时,周边仅有零星住户,尚未形成规模化小区。近年来,该配气站周边陆续建成首府、施南名都等多个小区。后山湾配气站投入使用后,恩施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恩施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该区域由二类环境功能区调整至一类环境功能区。2016年1月20日和12月17日,恩施市环境监测站先后对该配气站噪音排放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市祥盛现代小区中间建设了一个天然气配气站,产生的噪声大,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市已责成该公司投入约10万元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恩施市住建局已于2016年11月督促该配气站更换大口径管道,降低噪音,督促建成小村门配气站,预计于2017年1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后山湾配气站供气量将由目前约13万立方米/日减少至不足3万立方米/日,产生的噪音将大幅降低。根据《恩施市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年)》,拟于2016年至2020年期间,将该配气站搬迁至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恩施市住建局已于2016年2月23日向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启动搬迁事宜的通知。恩施市住建局及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尽早落实搬迁选址等前期工作,大力推动搬迁事宜,彻底解决该区域噪声污染问题。恩施市环保局加强筹备谋划,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落实搬迁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管,防止项目建设运行对新址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恩施市安监、质监、住建等部门对该公司配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续,恩施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该公司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凡排放噪音较大的设备一律维护或更换。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向周边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有效化解社会维稳风险。
十三
涉及县市:咸丰县
受理编号:D1225A007*
交办问题情况:咸丰县朝阳寺镇污水处理厂政府投资后却迟迟没有建成,污水直接排放到朝阳水库,水库是镇饮用水源,水库的水流入乌江,汇入长江。上游的乡镇也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居民饮用的都是朝阳水库的水,担心水质受污染。水库水面上的垃圾无人清理,夏天特别严重。朝阳寺镇及附近乡镇采石场特别多,植被破坏严重,造成水土流失,破坏了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实,朝阳寺镇污水处理项目于2014年7月招标,因设计变更,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朝阳水库库区由金水源水利水产公司负责日常保洁。针对2016年汛期特大洪水带来的大量漂浮物,朝阳寺镇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大清理,目前库区水面上仍遗留有少量漂浮物。该水库水质为Ⅲ类以上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标准。调查中发现,1处直排到水库的排污口。朝阳寺镇境内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4家砂石料加工场,其石料来源于铁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矿渣和山体排险产生的石料,未严重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咸丰县争取尽快推进朝阳寺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工作,组织人员对水库内的漂浮物进行清理,督促金水源水利水产公司加强日常保洁。对发现的1处直排水库的问题,将在排污口处修建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针对砂石料加工场未取得相应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单位正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将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朝阳寺境内的4家手续不全的砂石料加工场已强制关停。
十四
涉及县市:巴东县
受理编号:D1225A012
交办问题情况:巴东县绿葱坡镇五山沟煤场采煤把西坡村二组信访人房屋基脚震塌。2016年12月18日,信访人拨打投诉电话后,绿葱镇分管安监工作的领导和巴东县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的人员实地进行了查看,但只是做了记录,未做任何答复,未解决实际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投诉煤矿为巴东县五三沟煤矿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8日,信访人投诉该公司后,2016年12月20日,巴东县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聘请专业机构对其房屋受损与煤矿开采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专业的监测报告,同时就煤矿与信访人之间的补偿问题进行了调解。信访人因补偿标准问题不接受煤矿提出的补偿金额,表示要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信访问题处理及时,且开展了一系列协调处理工作,并非只做了记录,未做答复,未解决实际问题。2016年12月27日,巴东县工作专班与信访人张明富进行了沟通,告知其信访件办理的程序、要求及进展。同时,针对信访人提出的房屋损坏鉴定问题,工作专班向信访人提供了相关鉴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并告知由他本人自行联系鉴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巴东县已责成绿葱坡镇政府对信访人加强思想疏导并建立长效机制,督促煤矿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企业的责任,帮助引导农户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五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25A016*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龙船调公园内小山丘被中泰置业挖山建房,严重破坏环境,信访人希望制止该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是该公园附属的安置房工程,该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是都亭街道办事处,投资方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符合规划设计和相关审批要求,已通过利川市审计局审计。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州已责成利川市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信访案件反映问题的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依法严肃查处。
十六
涉及县市:恩施市
受理编号:D1225A030
交办问题情况:恩施市黄泥坝社区莲湖花园小区临街商铺有约30家火锅店,油烟直排下水道,导致油烟反窜至居民家中,造成污染。特别是猪圈火锅、火头军火锅、轻松超市烧腊肉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恩施市工作专班现场核查,莲湖花园(信访人称“莲福花园”)小区临街商铺餐饮店共有11家,恩施市灌县老妈砂锅串串香华龙城店、恩施朝天椒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满口香餐馆、恩施伙头军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阮氏面馆、猪圈火锅、恩施市一顾倾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纳山硒菜馆、恩施市鑫珑村火锅店、恩施市三哥虾皇餐厅、恩施市龙继斑鱼庄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油烟经净化后排入小区雨水沟。工作专班在现场发现,松青超市工作人员正在超市大门旁烧腊肉,有油烟污染。信访人反映的“黄泥坝社区莲福花园小区临街商铺有约30家火锅店”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油烟直排下水道,导致油烟反窜至居民家中,造成污染,特别是猪圈火锅、火头军火锅、松青超市烧腊肉污染尤重”问题基本属实。另查,恩施市鑫珑村火锅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针对该片区餐馆油烟污染问题,物业公司召开了餐馆负责人、小区业主代表会议,拟安装一组主排烟管道,餐馆油烟须经净化处理后排入主管道,经主管道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再由抽风机抽排进入城市下水道。针对恩施市鑫珑村火锅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问题,恩施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松青超市负责人已于2016年12月28日停止烧、洗腊肉业务,并承诺不再在小区开展烧、洗腊肉业务。
十七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25A033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凉雾乡官屋村六组村民将生活垃圾扔到村内的小河,污染水体。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利川市凉雾乡官屋村六组村民将生活垃圾扔到村内小河,污染水体”的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凉雾乡政府已组织人员对河道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在官屋村六组修建临时垃圾池一个。同时,凉雾乡将严格落实河段长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随意倾倒、焚烧垃圾的现象。后续,利川市将加快官屋村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实现垃圾统一清运。
十八
涉及县市:来凤县
受理编号:D1225P020*
交办问题情况:来凤县绿水镇四合工业园腾升化工厂排放含磷废水,该厂虽有污水处理池,但是闲置不用(应付检查时会启用);该厂香料厂仍在使用淘汰的燃煤锅炉,为躲避检查选择在晚上生产,排放的香精味道很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且为三班制全天运行,车间外部分地方确有“香精”的味道。由于暂无相关检测设备,未能对“香精”气体进行检测。该企业生产废水收集到多级污水处理池后,经3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该污水处理池属于无动力处理系统,依靠自然沉降和反渗透过滤等方式进行处理,易让人认为“污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现场发现有少量锅炉冷却水外排,经来凤县环境监测站取样检测显示为达标。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来凤县已督促该企业加强香料成品密封,减少香精气味散发。
十九
涉及县市:鹤峰县
受理编号:D1226A015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对鹤峰县张家村三组粽叶加工厂问题的回复表示不满意。1.举报后无任何环保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2.生产废水并没有按回复中要求拖运到其他地方处理,废水是通过管道直排引水渠;3.企业仍在使用高污染燃料,烟囱仍在排放黑烟,烟囱附近的树林被熏死了。4.信访人认为不合法的作坊式企业应该进行取缔,不应要求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27日,鹤峰县再次到湖北季季香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经核实,信访人曾于2016年12月16日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公司的环境问题(D1216A025号信访件),鹤峰县分别于2016年12月20日、22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2016年12月24日,其他信访人也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公司的环境问题(D1221P009号信访件),鹤峰县专班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举报后无任何环保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生产废水并没有按回复中的要求拖运至其他地方处理,废水通过管道直排引水渠”、“企业仍在使用高污染燃料,烟囱仍在排放黑烟,烟囱附近的树林被熏死了”等问题不属实。箬叶是鹤峰县的特色产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业,且该公司办理了相关证照,属合法企业。信访人认为“不合法的作坊式企业应该进行取缔,不应要求整改”的问题没有法律依据。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恩施州已责成鹤峰县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依法严肃查处。
二十
涉及县市:咸丰县
受理编号:D1226P011
交办问题情况:信访人之前反映过咸丰县高乐山镇团坡村杨家湾猪场的污染问题,目前猪场的猪已被清走,但是河沟里的猪粪还未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27日,咸丰县相关部门到咸丰县醒悟牲猪养殖场进行了实地巡查,发现该猪场圈舍至下方小溪沟处还遗有少许猪粪,小溪沟内粪污尚未清理干净,信访人反映的“河沟里的猪粪还未清理”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咸丰县畜牧局、环保局责成咸丰县醒悟牲猪养殖场对圈舍至溪沟段的粪污进行清理还田,清扫溪沟两旁的杂草及渣滓,彻底清理疏通溪沟。2016年12月28日下午,小溪沟内存在的粪污已清理干净。同时,咸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高乐山镇畜牧服务中心将对醒悟牲猪养殖场进行跟踪监管,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将依法对养殖场进行行政处罚,并加强后续督察。后续,咸丰县将对该养殖场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进行指导和服务,确保废弃物妥善处置,并组织畜牧、环保等部门开展畜禽污染排查治理工作,消除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的隐患。
二十一
涉及县市:利川市
受理编号:D1226P040
交办问题情况:利川市谋道镇下磁工作站中台小学后的小河污染很严重。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有:1.生活垃圾;2.上游高速路建筑污水排放所致;3.周边农户排放家禽粪便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磁洞沟公路沿线均建有垃圾池,但仍有部分村民将垃圾沿河道随意丢弃,经雨水冲刷后进入河沟中。同时,磁洞沟河上游5个行政村,确有畜禽粪便外排迹象。信访人反映“生活垃圾以及周边农户排放家禽粪便污染河流”的情况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混凝土拌合站属于中铁一局为建设利万高速设置的临时混凝土拌合站。现场检查时,没有污水外排,但厂区总排污口外有明显的排污痕迹。信访人反映“高速路建筑污水排放污染河流”的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谋道镇政府将建立河道管理、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迅速组织人员清理河道生活垃圾,督促河边居民集中收集畜禽粪便,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川市环保局对利万高速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理沉淀池,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后续,利川市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严格按照划定的“三区”范围落实监管,对非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沼气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纳入2017年农村沼气池建设计划,沼液沼渣还田作农家肥,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来源:恩施日报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