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
《恩施州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已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就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原州食安办印发的《恩施州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恩施州食安办发〔2016〕21号)已不再适用,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来源:恩施食品药品监督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
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
《恩施州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已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就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原州食安办印发的《恩施州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恩施州食安办发〔2016〕21号)已不再适用,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来源:恩施食品药品监督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