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第二届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员的评选工作,根据《中共巴东县委、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推进人才强县的实施意见》(巴发〔2012〕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创造创新精神,为推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对象
在教育、卫生、科技、工农业生产、文化艺术一线岗位,从事教学、医疗、科研、技术推广、文艺创作表演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推荐选拔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享受州政府及以上特殊人才津贴人员和享受首届县政府津贴人员不参评。已享受过首届政府配套奖励的专家不再重复享受配套奖励政策。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推荐选拔对象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在巴东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取得了突出的成果业绩。
(一)享受人才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需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注重创新教育形式,教学成绩优异,在县、州教育界具有重大影响。
2.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等领域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防病治病或攻克疑难杂症成绩显著,在县、州医疗领域具有很高知名度。
3.获得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项等,其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所研发产品投入规模化生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4.在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吸收高新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县同行业中名列前三位。
5.在农业、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州级以上业务奖项。
6.从事文艺创作、编导、表演和新闻工作,所创作的作品获得州级以上奖项,在县、州同行中享有盛誉、深受群众欢迎。
7.在其他某个专业领域或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成绩突出、贡献较大,在全州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
(二)享受人才津贴高技能人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社会公认的独特技能,达到或超过州内先进水平,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在全县有较大影响。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和设备难关及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4.在推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5.在县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在州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在生产、科研、医疗、教学等工作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传授技艺,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名额
第二届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员10名。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文新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届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办公,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10月下旬)。召开动员会议,并在巴东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巴东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媒体要加大对人才工作和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12月8日前)。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人选。单位推荐必须要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评选条件,从所属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中筛选确定候选人,并于12月8日前将《巴东县第二届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员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拟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及相关推荐材料报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阶段(12 月9日-14日)。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各主管部门推荐的人选,对照评比条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被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察阶段(12月15日-22日)。由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
(五)公示阶段(12月23日-31日)。将拟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选报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政府适时颁发证书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县政府人才津贴。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把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员评选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人员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严格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切实将那些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三)严明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对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按时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照要求推荐人选,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1.申报材料要求
2.申报审批表
来源:长江巴东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