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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建始县婚姻登记下放至乡镇 民政局不再办理

时间:2016-10-20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婚姻登记公告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婚姻登记处下设乡镇办事处的通知》(建编发【2016】17号)精神,从2016年11月1日起,县婚姻登记处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事项。为方便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我县在全县10个乡镇政务大厅新设婚姻登记办事处,开展本辖区婚姻登记业务。

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婚姻登记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望广大群众互为转告。

特此公告。

建始县民政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建始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