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视台> 通知公告>

恩施州食药监局第三季度抽检 通报57批次不合格

时间:2016-10-19   未经允许,严禁下载、复制、翻拍本客户端原创视频用于二次创作

为全面掌握全州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有效防范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恩施州食药监局印发了《2016年恩施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发〔2016〕15号),对全州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了部署。2016年7-9月以来,全州整个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尽管困难重重,但整体工作还是在有序推进,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全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验执行情况

(一)抽样执行情况

7月1日至9月30日,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完成食品抽样2152批次,按抽检领域分类如下 :

生产领域 464批次;流通领域 1512批次;

餐饮领域 130批次;小作坊领域 46批次。

(二)检验执行情况

共抽样品2152批次,已完成检验1580批次,检验完成率 73.42%,其余样品已进入检验流程。

(三)产品检验情况

已完成检验的1580批次中,合格1523批次,不合格 57批次,问题发现率为 3.61%。其中生产领域完成检验388批次,合格366批次,不合格22批次,问题发现率5.67%;流通领域完成检验1091批次,合格 1071批次,不合格20批次,问题发现率1.83%;餐饮领域完成检验77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13批次,问题发现率16.88%;小作坊领域完成检验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问题发现率8.33%。详见此表.doc

(四)全州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

2016第三季度全州食品监督抽检流通环节共抽检151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完成抽检878批次,完成检验636批次,合格63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是在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6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共出现81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不合格的食品类别和项目:一是餐饮具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烷基(苯)磺酸钠、大肠菌群;二是酒类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糖精钠、甜蜜素、纽甜、三氯蔗糖;三是糕点不合格13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脱氢乙酸、苯甲酸、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整体不合格情况详见此表.doc

 1、餐饮具中烷基(苯)磺酸钠不合格。

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人工合成洗涤剂成分,消毒餐具中检出烷基(苯)磺酸钠残留表明餐具清洗不够彻底,有洗涤剂残留物。清洗不彻底会造成化学药物成分的残留,长期接触会对人体消化系统构成刺激症状和炎症。

2、微生物超标情况分析。

造成微生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从业人员质量卫生意识差,生产环境卫生差,消毒不严,致使产品受到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关键环节如杀菌工艺控制不到位,灭菌不彻底;包装材料质量差,密封不严,在贮存过程中微生物随空气渗入,好氧微生物繁殖过快。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大肠菌群是描述食品质量的指标,如果超标,则说明食品已经受到污染。只要在食品加工中注意卫生,将食品煮熟,不要放置过久,及时丢弃变质的食品或原材料,做到这些就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

3、白酒中检出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纽甜、三氯蔗糖。

国家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等任何非自身发酵物质,目的是保障我国传统酿酒工艺得以延续,鼓励白酒生产企业提高并稳定产品质量。如果经常食用甜味剂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儿童更加明显。而过量食用则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还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4、白酒的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白酒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较大程度影响口感。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是一些白酒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水平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 还有可能是一些小型的白酒制造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售价。

5、肉制品中检出苯甲酸、菌落总数、莱克多巴胺、山梨酸。

在肉制品中,为防止受到微生物污染而腐败变质,常需添加防腐剂来抑制微生物繁殖,以延长其保藏期。但超范围添加和过量添加对人体是有害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肉制品加工中可以添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使用量0.075 g•kg,苯甲酸在肉制品中不得使用。

食品细菌数量越多,越能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导致保质期缩短,产品容易发生变质。出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很有可能是食品在熟制冷却过程中由于冷却间环境不洁,所使用的定型模具未经有效消毒,操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以及包装环节出现产品泄漏或包装不严的情况。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产品受到细菌污染。细菌经过大量繁殖,最终造成产品菌落总数超标。

莱克多巴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俗称β-兴奋剂)类化合物,过量摄入莱克多巴胺,人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反应,其症状与动物中毒症状相似,表现为肌肉震颤、四肢麻痹、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腹痛、肌肉疼痛、恶心眩晕等症状,重者可引发高血压、心脏病甚至死亡。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酸值不合格。

酸值是食品的品质指标,反映了富含油脂的食品和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食品中检出酸值超标产生的原因可能是:使用酸败的油等原料、加工过程控制不当、储运不当等。

7、方便食品中安赛蜜不合格。

糖精钠、甜蜜素、都属于添加剂,过量使用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8、食用农产品中的蛋类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作为常见的氟喹诺酮类 药物,因其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在动物体内消除缓慢,过量的使用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更为严重的是低浓度的残留药物可能会对喹诺酮类药物敏感的致病菌产生耐药性,从而间接危害到人体的健康。

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建议:一是通过举办产品质量分析会认真查找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二是切实加强相关产品标准的宣贯,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要求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口,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四是限期进行整改复查。

三、问题的整改要求

1、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时完成。从食品安全抽检数据来看,截止到目前,部分县市局的抽样任务已超额完成,例如咸丰局、来分局;其余县市局及州局的抽样任务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加快工作进度,才能按时完成抽样任务。从检验结果来看,部分县市局的抽检不合格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我们在保证完成抽样任务的同时,还要注重靶向抽样,力争通过抽检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认真收集、填写抽样样品信息。抽样单内容填写必须全面、完整、真实、具体,特别是从流通、餐饮服务领域抽取的样品,抽样单上一定要填写样品标注生产者的全部信息,为下一步开展检验、后处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从第三季度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来看,我州酒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居高不下,酒类食品中违法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仍然很严重,州食药局针对这个治理难题,将召集近两年白酒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在巴东县召开酒类食品生产企业现场会,通过集中学习、探讨的形式,解决食品安全治理难题。

4、加强后处理工作。各县市局及州局相关科室(分局)要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辖区内监督检验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一是通过举办产品质量分析会认真查找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二是切实加强相关产品标准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口,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四是限期进行整改复查。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步骤和要求,切实加强后处理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联系人:郭殷宏 联系电话:0718-8268372

 

原标题:恩施州2016年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来源:恩施食品药品监督局

责任编辑: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