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鹤峰县旅游局对屏山村民余某某非法从事导游服务的行为,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鹤峰县旅游局
2016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秦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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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鹤峰县旅游局对屏山村民余某某非法从事导游服务的行为,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鹤峰县旅游局
2016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秦辰宇)